電氣裝置主要指:變配電所及分配電所的設備和就地分散的動力、照明配電箱。
如:干式電力變壓器、成套高壓低壓配電柜、控制操動用直流柜(帶蓄電池)、備用不間斷電源柜、照明配電箱、動力配電箱(柜)、功率因數電容補償柜以及備用柴油發電機組等。 其特征是:由獨立功能的電氣元器件的組合,額定電壓大多為10千伏或380伏/220伏,僅在控制系統中電壓有24伏或12伏。
布線系統組成:電線、電纜和母線;固定部件(電線、電纜和母線用)、保護(電線、電纜和母線用)部件的組合; 布線系統作用:主要起輸送電力的作用,用電設備電氣部分組成:主要是指與其他建筑設備配套電力驅動、電加熱、電照明等直接消耗電能并轉換成其他能的部分。 |